经公司查课发现,郑宇昕等19名同学在2024-2025学年下学期存在多次无故旷课行为。为严肃校级校规,促进学风建设,根据《谈球吧学风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经公司研究决定,视违纪情节轻重,对以下违纪同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:
一、严重警告处分名单(10人)
郑宇昕(学号:202305601107),24级应用化学3班
周炳辉(学号:202205600405),22级化学4班
陈颜桦(学号:202225600815),22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3班
于宇(学号:202205600101),22级化学1班
刘逸凡(学号:202205601312),22级应用化学3班
付康永(学号:202205600927),22级材料化学1班
曾艳宇(学号:202225600409),23级化学1班
杨宁(学号:202205601310),22级应用化学3班
孙艺凡(学号:202305600208),24级化学3班
董国恒(学号:202305601270),23级应用化学1班
二、警告处分名单(9人)
严文笑(学号:202405600114),24级化学1班
李潇翔(学号:202205600820),22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3班
陈鑫(学号:202205600807),22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3班
刘野(学号:202205600407),22级化学4班
柯仁椋(学号:202205600126),22级化学1班
刘文轩(学号:202205600812),22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3班
李思璇(学号:202205600429),22级化学4班
曾研(学号:202205600217),22级化学2班
璩长昊(学号:202305600970),23级应用化学1班
以上处分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生效,处分期限为6个月,并取消以上同学当年度评奖评优及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审资格。郑宇昕等19名员工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以在接到公司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,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
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,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。
谈球吧
2025年5月8日